簽證辦理所需材料:
護照、相片、個人資料表、其他表格、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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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
個人基本資料
護照
護照至少有2頁空白頁,本人需在簽名處親筆簽名,有效期需超過預計離開申根區日期的3個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護照有效期則需超過最后一次預計從申根區出境日期3個月以上。
*如有舊護照請一起提供。
相片3
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照,規格:35mm*45mm。
個人資料表
請如實、完整填寫,字體清晰,個人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
其他表格
如客人無需錄取指紋,請下載德國簽證代交委托書、簽證申請表,并由客人親筆簽名(客人只需簽名即可,內容由我們根據個人資料表翻譯填寫,簽名的筆跡需與護照簽名一致,共有四處地方需要簽名)
身份證
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中方單位資料
在職證明
請用單位抬頭紙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
1、單位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2、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確切的準假時間、出行費用由誰負責、單位為申請人保留職位;
4、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字并蓋公章,并打印簽名人的名字和職務,簽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請人本人。
單位資質證明
營業執照/機構代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相似功能材料)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如果您受雇于大學或政府機構,則不需要提供此項材料。
單位資金證明工作單位近三個月銀行對公賬單復印件。
*當申請者本人或是申請者所屬公司承擔費用,則必須提供。若邀請信中提及邀請方或第三方承擔所有費用,則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如果您受雇于大學或政府機構,則此項材料不是必須的。
外方邀請資料
外方邀請函
必須使用由斯洛文尼亞國家公證處提供的正式標準格式擔保信并且必須由斯洛文尼亞當地行政管理處認證。
工作許可證明
若此次目的涉及培訓和工作,必須提供工作許可證明。
個人資產證明
活期資金證明
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賬單原件(最好是工資賬號),需有最近3個月記錄,建議余額5萬元或以上(行程時間越長,余額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銀行流水賬單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蓋銀行業務章;
輔助資產
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車輛信息頁和照片頁)、股票證券等資產材料,資產提供的越充足將提高簽證的成功率。
國際醫療保險
國際醫療保險
符合領館要求的國際醫療保險:
1、保險時間需覆蓋整個行程時間,注意保險的購買天數需要比時間行程多買一天;
2、承保地區需同時注明簽證申請國和申根區域;
3、須涵蓋醫療補償和送返費用,其中醫療補償保額不低于3萬歐元(約3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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